意見並排與討論對錯──從談論九一一和阿富汗戰事說起

張國棟

  筆者常覺得,談論社會時事是最易引起不必要的爭論,不是背後的理論複雜,而是各人對事情理解不同,而且也沒有共識想說些甚麼。理解不同和沒有共識想說些甚麼本來不是甚麼問題,並不一定會帶來不必要的爭論,畢竟,各有各說,百家爭鳴。但是若有人不當地以他們的講法來批判或反駁別人的講法,就會引來不必要的爭論。

  何謂不當?除了純綷感性分享外,沒有人在評論時會毫不考慮自己看法是否合理,他們都會提出他們的前提,然後推論,再作出結論。例如有人認為各國不應聯手濫殺無辜,他們便要提出一些理由,有提出理由是不足夠的,我們還要考慮那些理由可否合理地推論出他們心目中的結論:「各國不應聯手濫殺無辜」。這是他們論題所關心的。

  又有人想從全球化角度談這事,或者是想帶出一點反省,他們提出他們的前提,然後推論,再作出他們心目中的結論:「全球帶來欺壓,反美情緒是可體諒的。」或「全球化帶來欺壓,尚算富裕的香港人應反省自己對其他弱勢群體的關懷是否足夠。」這是他們論題所關心的。

  又有人要說美國應該對付拉丹和窩藏及包庇拉丹的國家,他們會提出他們的前提,然後推論,再作出他們心目中的結論:「各國聯手攻打拉丹和塔利班政權是正確的。」這是他們論題所關心的。

  這幾類人走在一起,並不一定會發生爭論,因為他們的論題並不一定是互相排斥的。要將「各國聯手攻打拉丹和塔利班政權」跟「濫殺無辜」劃上等號,我們至少還需先辯論是否任何戰爭都是錯的,判準在哪裡,以及估計攻擊拉丹和塔利班的行動會帶來的無辜傷亡。要用「全球帶來欺壓,反美情緒是可體諒的」來反對「各國聯手攻打拉丹和塔利班政權是正確的」,就需要更多的論證,甚至可能是不會成功的。

  既然大家的論題不同,論題間又沒有明顯的互相排斥,筆者則不明白為何有些作者要那麼認真地用自己的論題反駁別人的論題(若有人會說他們不是在反駁別人,只是表達意見或感受,那麼請原諒筆者誤會了)。如果真的要反駁,則應從對方的前提入手,例如對方是否根本不贊成任何形式的戰爭?又或者從對方的推論入手,例如討論全球化與反美情緒的因果關係是否成立。在反駁對方前提和推論時,是不需要告訴對方自己心目中對整件事的看法的,講了出來只會容易帶來混亂,而且又與可否成功反駁對方無關。

  其中要留意的,就是某些前提是難有共識的,因此前提相同的情況下,仍要容許不同結論的可能。原因之一是某些論題難以三言兩語證立的,例如「人類歷史上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公義的地方,那麼全球化帶來的經濟不公義是否過份的呢?」除非我們有一些無可推諉的證據是顯而易見的或可能性甚高,否則,要評估這論題,我們需要大量的歷史資料。筆者恐怕沒有多少人有做過這樣的考察。既然沒有做過這樣的考察,那麼我們只好任由各人維持自己對這論題的己見,他們因此得出他們的分歧結論,也是挻自然的。

  總言之,討論社會課題時,我們要清楚區分大家是在分享感受抑或意圖指出自己的看法合理,只有後者才是我們要認真討論的;即使是討論,討論時仍必先要認清論題何在,不是你一言我一語就叫做討論(那只是意見的並排出現而已),討論是要分析對方的前提和推論裡有沒有問題。若你發現對方的論題完全不同,他或許只是在並排地表達他的意見,並無爭論誰對誰錯,那就當是在不當的場合說了句不當的話,一笑置之罷了。若對方竟以為自己是在討論你的立場的對與錯,那是他不為意(或不懂)討論時應遵守的法則,除非他的言詞過份,否則仍是未有需要大動干弋的。

 

張國棟

http://go.to/daniel_cheung

初稿成於2001年10月

 

 

本文刊於《時代論壇》網上版,第748期,2001年10月26日,謹此致謝《時代論壇》允許在個人網頁內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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